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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部门联合促汽车消费
摘要:十三部门联合发文,共促汽车消费
7月2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,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。
《措施》指出,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,实施城区、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,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。
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,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、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,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,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。
多方面推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,包括: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;推动小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实行居民电价,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;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;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等。